6月9日,湟源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县政府会议中心召开,会上县委书记韩俊良同志书面传达了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通报了2021年度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本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根据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命名西宁市2020-2021年度市级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标兵)、文明校园、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的决定》(宁文明委〔2022〕8号)文件精神,对命名表彰单位进行授牌,中浩公司作为“西宁市2020-2021年度文明单位”代表进行交流发言。
“市级文明单位”荣誉是市、县政府部门对企业科学管理、文明经营、优质服务、健康发展等一系列工作的综合肯定与褒奖。多年以来企业始终秉持“以人为本、诚信经营、高效务实、优质服务,保障供水安全、排水畅通”的服务宗旨,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企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热忱服务、科学发展、以人为本、人水和谐、努力打造政府放心、用户满意、职工爱护、素质全面的新型供排水企业”这一目标,把精神文明创建贯穿到企业各项工作全过程。
此次授牌,不仅是对企业在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上给予的充分肯定,也是对企业社会形象的一次提升,我们将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在今后的发展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的姿态,继续传承老一辈供排水人的初心与使命,以纯洁如水的情怀、透明如水的品质,谱写湟源城镇供排水的崭新篇章!
2008年被评为“西宁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2008-2010年度“西宁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
2011-2013连续三年被评选为西宁市“安康杯”竞赛活动优胜企业
2013年被西宁市评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2014年9月被评为“青海省劳动模范集体”
2014年5月被评为“西宁市劳动模范集体”
2015年被评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单位”
2016湟源县安全文明企业
2016年被评为8.18抗洪先进单位
2016年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2016年被评为西宁市“安康杯”竞赛活动优胜企业
2016年被“劳动美。故乡情 湟源好声音”第一名
2016年3月,公司被评为: 2014-2015年度“文明单位”。
2017年被西宁市人民政府评为“2016年度安全消防先进单位”
2017年被评为西宁市“安康杯”竞赛活动优胜企业。